证券业协会规范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和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系统管理工作
8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和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价系统”) 规范开展业务。
《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从私募产品发行销售转让、登记托管结算、自律管理等方面对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业务做了进一步规范。《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则明确,今后,除金融监管部门明确规定必须事前审批、备案的私募产品外,证券公司在报价系统报价、发行、转让的私募产品直接实行事后备案,无须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创新业务(产品)专业评价。
(来源:律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