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 

法律资讯
微信官网二维码

 


 

法律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国家旅游局发布四项旅游行业标准

添加时间:2017-12-22 点击量:809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旅行社在线经营与服务规范》(下称《规范》)等四项行业标准,均自2018年5月1日实施。 

     《规范》规定了通过互联网在线经营和服务的旅行社的功能分类、经营基本要求、旅游信息在线展示要求、旅游产品在线交易要求和在线经营服务要求等。其中,《规范》指出,旅行社应在其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其它相应的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等五方面信息。在线发布的产品信息应实时、真实、准确,不得出现质价不符、变相自费和强行购物等产品。《规范》还要求,在旅游产品在线交易基本流程中,应明确指导旅游者如何与旅行社签署旅游合同,并提供符合旅游法及行业管理规定的合同文本。  

 

     (来源:国家旅游局)


版权所有: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 固话:0351-4060146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26号汇都MOHO A座18层  备案号:晋ICP备14004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