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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添加时间:2016-05-27   点击量:805   编辑者:admin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准则》),以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准则》共四章五十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半年报编制和披露的总体要求等。第二章半年度报告正文,规定了半年度报告的核心内容和要求,包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简介、公司债券事项、财务和资产情况、业务和公司治理情况、重大事项、财务报告、备查文件目录等。第三章半年度报告摘要,规定了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第四章附则对一些概念进行了说明。

   《规定》明确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应在半年度报告中以专门章节披露“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并明确了披露内容和要求。新三板挂牌公司将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发布披露的内容与格式要求。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规链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9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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