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远程视频接访办法
日前,最高检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就远程视频接访的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预约申请和接谈程序、审查办理和答复反馈以及功能拓展和宣传引导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办法》明确,最高检对属于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事项,可以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谈控告人、申诉人。同时,最高检在审查受理、立案、办理、释法说理、息诉化解、答复反馈、回访等工作中需要接谈控告人、申诉人的,也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进行接谈。
控告人、申诉人可以向居住地或者原办案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检察院提出预约申请,申请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同时应当提供控告申诉书、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证据材料。
(来源:律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