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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公司注销维权困难重重,律师援助工伤员工获胜诉

添加时间:2020-08-10   点击量:273   编辑者:admin

       王某系太原市某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工作时间已有六、七年。2016年12月1日11时30分许,王某被派至太原市小店区殷家堡小区地下室维修时,不慎从四米高的梯子上摔下受伤,当即被工友送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总队医院,经诊断为:腰1椎体压伤性骨折、腰1椎体右侧横突骨折,住院32天。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王某为工伤,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鉴定王某的伤情为捌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8个月,从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王某来到工作站申请援助。
       工作站指派冯峥律师办理此案。受理申请后,冯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因双方之前已经进行多次协商无果,王某认定工伤的材料也齐备,律师认为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律师整理证据,计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起草仲裁申请书,帮助当事人到太原市小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材料立案后,在即将开庭的前一天,王某被告知公司已注销,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眼看开庭之即得知公司注销的消息律师和当事人都感到压力巨大。公司注销就意味着主体不存在,法律文书无法送达,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还是否有依据等等。律师查阅案例,查找法律规定,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公司注销,由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责任。律师决定将公司的股东太原某公司列为被告继续起诉。律师准备证据,到工商局调取注销公司的档案信息,证明其未经依法清算。律师帮助王某起草民事起诉状,帮助当事人到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立案。立案后,律师协助法院向公司送达了法律文书。庭审中律师举证质证,阐明观点,认为太原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虽然注销,但太原某公司作为股东应当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庭审结束后,律师又到太原市统计局调取了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数据,连同代理词递交至法院,并与法官沟通案情,鉴于股东也有注销的迹象,律师建议法院尽快作出判决。之后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判决太原某公司一次性赔偿王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86253.8元。目前判决已生效,案件已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相信王某很快就会拿到工伤赔偿款。

       援助律师提醒:公司注销将严重影响劳动者维权,建议劳动者平时多注意用人单位的经营情况、注册、公司变更等信息,如发现变动,能迅速、有效应对,找到承担责任的主体,以依法维护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


冯峥,女,2006年取得律师资格,山西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和法律援助及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山西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专职援助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纠纷。“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执业十多年以来,冯峥律师始终以扎实的理论功底,良好的敬业精神,娴熟的业务能力,灵活的业务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已圆满办结上百件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及援助中心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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