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综述(一)
业绩|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综述(一)
我国《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中伦文德太原所律师尽职勤勉,在法律框架内,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坚持不懈开展有效辩护,2019年刑事辩护业绩满满!
1、我所合伙人律师冀云峰执行主任为2018年山西省最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一被告人朱强辩护,朱强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重婚罪等14个罪名,开庭历时一周,冀云峰律师提出有理有节辩护意见,最终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重婚罪无罪的辩护意见,数罪并罚判处朱强有期徒刑25年,避免了无期徒刑判罚。
5、李飞律师还承办的罗长青涉嫌寻衅滋事罪二审案,原一审判决认定罗长青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律师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寻衅滋事罪罪名不成立,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量刑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将案件发还重审。发还重审后,改判故意毁坏财物罪,单处罚金。
6、李飞律师承办汪文艺涉嫌诈骗罪申诉案,原审经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汪文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经律师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原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申诉请求,并提供了新证据,目前该案件已经再审,由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进行审理。
7、陈国辉律师承办的林泽顺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陈国辉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的沟通,提出律师建议:林泽顺系初犯,具有如实坦白案情,积极退赃的情节。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提出的缓刑的量刑建议。
8、呼瑞平、李增善律师为山西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岚县首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第七被告人牛天亮辩护。牛天亮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经与法官沟通,法院采纳了律师提出的破坏生产经营罪与强迫交易罪为想象竞合的辩护意见,认定牛天亮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他涉黑被告判刑均在七年以上。
9、谷伟律师承办的吕国政涉嫌盗窃罪案,经与检察院沟通,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提出拘役6个月、酌情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