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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案例】用人单位相互推诿受伤农民工维权遇阻一波三折律师援助取证辩法最终获胜诉

添加时间:2019-11-18   点击量:744   编辑者:admin

      孙某、康某、李某、张某四人分别来自安徽、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多地,于2018年7月至8月经老乡介绍来到河北某矿山公司承包的太原东山某煤业公司煤矿工作,任井下掘进、喷浆岗位。工作不长时间后,四人均因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受伤,其中李某的伤势最重,单位支付医疗费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四人不约而同地来到我站申请援助。
      工作站指派冯峥律师办理此案,冯律师受理案件后先详细了解案情,认为可以走工伤认定程序先确认劳动关系。律师仔细查阅当事人的材料,孙某等四人有河北某煤矿公司盖章的工作牌、工资表、岗前培训照片、培训材料、打卡记录等,律师认为四人应当与河北某矿山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起草仲裁申请书,帮助当事人到太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第一次庭审中河北某矿山公司提出其早在2018年6月就与发包人太原东山某煤业公司解除承包合同,但未结算工程款,由四川某公司继续承包合同,在煤矿雇佣工人干活,发放工资。孙某等四人受伤后,一直由四川某公司支付医疗费并协商赔偿,应当由该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要求追加四川某公司为第三人。但律师询问当事人,其不知道工地上还有四川某公司存在,并且受伤者手中也没有与四川某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第二次庭审中,河北某矿山公司提出申请人持有的《工作证》上的该公司公章为假章,提出鉴定公章真伪,仲裁委同意并再次休庭。但庭后该公司迟迟不做鉴定,一直称材料未备齐。律师用肉眼比对《工作证》公章与河北某矿山公司提交仲裁委的公章,确实存在很大差别,询问当事人才知《工作证》是煤矿一个班组长发到他们手中,他们也不知道公章真伪。律师认为一旦公章为假,孙某等人将无法确认与河北某矿山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几经考虑后,律师决定追加发包人太原东山某煤业公司为被申请人要求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仲裁委同意。第三次庭审中,三家公司相互推脱责任,河北某矿山公司认为四川某公司是实际承包人应当承担责任,但律师指出四川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承包合同和结算凭证;四川某公司认为河北某矿山公司没有解除承包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律师则认为造成工程承包关系混乱的根源在发包人,既然发包人提供不出有效的承包合同,其应当承担最终的用工主体责任。经审理,仲裁委采纳律师意见,作出仲裁裁决书,孙某等四人与太原东山某煤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几方当事人均未起诉,仲裁裁决生效,孙某等人已申请工伤认定。
      此案历时一年多,三次开庭,多次调解,孙某等人与律师到仲裁委达十余次,律师也感身心疲惫,但律师怀揣法援初心,秉持对法律的那份坚守,在农民工拿到最终胜诉的裁决书后,再次坚定地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希望广大农民工朋友借鉴此案,当发生劳动争议后,勇于拿出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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