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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案例】援助律师巧解困扰煤矿工人多年社保难题

添加时间:2019-09-18 点击量:494

       由于历史原因,随着改革开放城市经济发展,工人紧缺,农民工轮换工产生,山西某大型国有煤矿长期使用农民工轮换工,2000年以后,随着时代变迁,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出台前,为了更加规范用工,煤矿与农民工轮换工终止合同关系。并且出台政策,35周岁以下的农民工轮换工可以与煤矿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社会保险。由于大部分农民工基于现实原因已经无法回到农村,城市中也没有其他合适工作。超过35周岁的人员通过各种途径使用虚假身份证降低年龄与煤矿签订了劳动合同,煤矿由于用工需求也默认了这种行为,因此这种类型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达到上千人。煤矿按照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社会保险机构保留的个人身份证信息是错误的,这为后续埋下了隐患。
       其中一部分人员与煤矿签订劳动合同不到十年,煤矿由于改制与其又解除了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给了其经济补偿。但是工人即将达到退休年龄想要补缴保险或者提取保险账户中个人资金时出现了问题。社会保险局以身份信息与本人不一致不予办理,煤矿也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无法解决。
       李某等人到各级政府信访,后通过各种途径找到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胡天亮律师了解案情后,先为李某梳理了法律关系,找到了问题所在,并起草了法律意见,与煤矿以及社会保险局沟通,但是由于都没有遇到这种情形,无有效解决办法。煤矿也比较着急,上千人解决不了此问题,有可能会造成群体性信访案件。
       胡律师建议通过行政诉讼途径依法解决此难题。胡律师帮助李某起草了行政起诉状,要请求法院判决社保局将李某在社保部门登记的身份证变更为李某真实身份证,判决李某提取个人社保账户个人部分保险金。胡律师帮助李某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经过法院审理,法院确认保险账户身份信息与起诉人信息一致,各方均没有异议,各方达成调解方案,社保局同意为李某办理退还个人账户保险金,李某向法院申请撤诉。此案为该类型争议解决确定了基本的解决方案,即当事人按社保局要求提供材料,由煤矿配合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如无法提供则需要经过法院审理确认认定事实后予以办理。本案虽然是个案,但个案解决,为近千人的社保难题提供了解决方案,依法保障了工人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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