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和组织规则
日前,人社部公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下称《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均自7月1日起施行。
《规则》共5章81条,对一般规定、仲裁程序的申请和受理、开庭和裁决、简易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以及调解程序等做出了规范。根据《规则》,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对单项裁决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事项,应当适用终局裁决。其中,经济补偿包括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的经济补偿等,赔偿金包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等。《规则》还明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应当适用终局裁决。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