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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饭店老板跑路欠薪,律师援助员工胜诉

添加时间:2023-06-20   点击量:64   编辑者:admin

张某和王某均系太原某粗粮馆员工,岗位为面案,与饭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111月,饭店因经营不善关门,但欠二人10月、11月部分工资未付,二人多次联系饭店老板李某未果,无奈之下来到工作站申请援助。

工作站指派冯峥律师办理此案。冯律师先详细了解案情,张某和王某因年龄较大且文化程度不高,对自己要主张的事实说不清楚且工作时也没有留存证据。冯律师仔细听取二人陈述,耐心讲解,指导二人向店长要来2021年10月、11月的考勤表和工资表,证明工资情况及出勤天数;通过翻看二人微信转账记录找到之前发工资记录;又告知其找工友调取证人证言,证明二人在饭店工作及欠薪事实。律师起草仲裁申请书,帮助当事人到太原市万柏林区劳动仲裁委立案,因二人已超60岁,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律师又起草民事起诉状,整理证据,帮助当事人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立案。立案后,因饭店关门,法院无法联系到被告,鉴于被告属于个体工商户,律师建议可以向其经营者住所地送达法律文书。律师通过工友打听到饭店经营者的住址,律师和当事人一同到经营者住址了解情况,经与物业公司和邻居核实确定了经营者的准确住址,随后向法院提供。法院向经营者地址顺利送达法律文书。庭审中,被告未派人出庭,律师举证质证,阐明观点,详细说明原告的出勤及工资计算方式,庭审结束后,律师与法官沟通案情,并递交代理词。法院作出判决:由太原某粗粮馆支付张某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14日的劳务报酬3586元;支付王某2021年10月的劳务报酬4354.84元。二人收到判决书后,非常激动,自己血汗钱终于有了着落。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粗粮馆的其他员工在看到张某和王某胜诉的判决后,也陆续来到工作站申请援助,相信在冯律师的帮助下,其他员工被拖欠工资也会得到妥善解决。

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平时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明工作事实的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钱款转账记录、考勤表、记工单、工资明细表等,必要时找工友出具证人证言。只有掌握充分证据,才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律师也希望经营者站出来面对出现问题,与员工协商解决饭店停业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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