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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农民工工伤老板推责任,律师援助获赔八万余元

添加时间:2021-06-23   点击量:199   编辑者:admin

王某来自河南省林州市,20199月26日受李某雇佣来到太原市万柏林区某小区地下车库工地干活,2019117日上午王某在工地拆木工模型时,不慎从架子上摔到地面受伤,李某派人将其送至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左跟骨粉碎骨折,右足舟骨粉碎性骨折,面瘫,下肢静脉血栓等,住院71天。出院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通过媒体的介绍来到工作站申请援助。

工作站指派冯峥律师办理此案,冯律师先与当事人交谈,详细了解案情,得知王某是与其他三名工友一起给李某承包的某小区地下车库干活,李某是从某公司承包的活,冯律师先与李某取得联系,对方称给工人都上了保险,让和保险公司联系提供材料理赔。律师与王某一同来到保险公司,经反复核查李某给工人上的保险已超过保险期间无法获得赔偿,但告知李某后,李某拒不承认,还是强调找保险公司。无奈之下律师准备证据材料,起草仲裁申请书,要求确认王某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向太原市万柏林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庭审中,双方进行协商,李某同意一次性赔偿王某50000元,律师起草赔偿协议书,第二天再与李某联系签字时,李某反悔。因证据不足,仲裁委裁决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收到裁决后,王某想着急回家休养,又听说打官司时间长,怕麻烦,提出让律师再尽力与李某协商一下。冯律师李某再次协商赔偿,但对方一会说让去找材料,一会让去找其律师商谈,一会又要分期支付,双方谈判一个多星期无果,律师告知当事人协商情况后建议还是走法律程序。律师再次计算赔偿,整理证据,如证人证言、工地照片、保险单、记工单等,起草民事起诉状,帮助当事人到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立案,经鉴定,王某构成十级伤残。庭审中,律师举证质证,阐明观点,认为王某等四人虽是按干活量结算工资,但拆模所用的大型工具均由李某提供,每日在工地干活也接受李某的监督和管理,尤其是王某受伤时踩的架子是由李某提供,且因年久失修架子搭扣尺寸不够散架导致王某从高处摔下受伤,李某及其承包的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审理,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判决由李某及其承包公司共同赔偿王某79300.47元。收到一审判决后,对方不服上诉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阶段,王某又作了二次手术花费数千元。庭审前,律师针对对方的上诉状作了充分准备,起草代理词,庭审中,律师详细阐明事实,并列明法律规定,并提出二次手术也应由对方赔偿。经审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增加二次手术费,要求李某与其承包公司赔偿83425.68元。收到判决后,律师与李某联系督促其尽快支付,后王某拿到全部赔偿款,一再感谢律师。

农民工干活时常因没有安全防护措施受伤。律师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受伤后,要注意及时保留工地照片,工友证言,不要道听途说嫌通过法律程序麻烦,只要证据确凿,通过法律途径一定会及时、有效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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