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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我所合伙人孟唐西律师参加山西省人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座谈会

添加时间:2020-10-22 点击量:266

2020年10月16日上午9:00,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7层会议室,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杨丽副处长、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任国庆、秘书长孟唐西、朱帅律师代表省律协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山西省人大召开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调研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各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汾湘主持。

 

会上,调研组向参会人员介绍本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调研内容,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高乃勇表示,下一步省公安厅将会从加强宣传教育、健全完善“轻刑快办、刑拘直诉”机制、加强与检法部门沟通协作、加强速裁法庭等相关配套建设方面做重点工作。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智指出,2018年10月26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规定,进一步推动诉讼全程简化,完善程序运作机制,更好发挥制度功能。截止2019年底,全省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案件11867件,节约了司法资源,化解了社会矛盾,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宋晋民就目前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尽快出台23个罪名之外的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认罪认罚的独立价值、对认罪认罚制度的具体流程予以明确、探索建立委托社会调查前置程序、进一步完善值班律师制度。

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任国庆就律师视角下当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的问题发表见解,他指出,基于司法人员的认识不统一产生了基本控辩不平等、未能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和被告人合法权益、侦查阶段合法取证标准降低、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聘请两名辩护人的情况下,辩护意见不一致,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效力对另一辩护人是否有约束力在实践中做法不一等问题。

省律协业务创新与指导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帅认为,应当进一步完善控辩协商机制,这既是程序正当性的体现,也是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的重要环节。

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孟唐西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指出,在实际情况中值班律师的性质不够明确,目前值班律师在实践中更多地充当着见证人的角色,只是公诉人签署具结悔过书的帮助者。值班律师参与刑事速裁案件办理程度不深、效果不彰的内在根源在于对值班律师的法律定位不明、授权过窄。并且社会调查启动难也是目前存在的显著问题,他建议应加强与公检法的沟通与交流。

最后,此次调研座谈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继伟的总结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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