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周开讲:我所张秋峰律师分享 《工程未进行竣工结算,进度款确认单能否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的法律实务分析》
编辑:2025-02-24 15:42:59
2025年2月21日下午三点,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周周开讲”进行时,本周由我所张秋峰律师分享《工程未进行竣工结算,进度款确认单能否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的法律实务分析》。
本次分享中,张秋峰律师从国家单位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法律规定,引出《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详细讲述了如何在房建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并结合了*高人民法院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两个判例,向大家展示了施工过程中,进度结算的重要性,*后提出实务建议,确认工程进度款确认单时应注意据实出具,并妥善保管,以利于在发生纠纷后,法院可以将工程进度款确认单作为认定工程进度款的直接证据。
分享结束后,张秋峰律师与大家讨论了《*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中实际施工人的问题,为同事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