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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公布《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编辑:2024-05-25 10:32:40

近日,国家档案局发布《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辅助实现档案工作基本任务的,应严格限定社会化服务范围,严格审核服务供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业务资质,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同时,《规定》明确,机关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根据档案的密级、内容和利用方式,规定不同的利用权限、范围和审批手续。机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及时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资料。《规定》还指出,机关应统筹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信息篡改、丢失、外泄。   

(来源:国家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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